浦发回应被贷款1200万事件-女子被贷款1200万后续结果
近日,一则被贷款1200万的新闻报道被大家广为关注,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微博爆料称其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她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发生过两笔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程女士表示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目前浦发回应被贷款1200万事件,浦发银行回应了什么呢?被贷款1200万后续结果是什么呢?
浦发回应被贷款1200万事件
7月28日,浦发银行表示对于网络报道涉及成都分行的有关信息,总行高度关注,立即要求成都分行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成都分行分别于2011年、2012年向程女士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个人的质押存单等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一笔贷款本息已于2013年全部结清。贷款资金使用方是汶川某电熔冶炼有限公司,程女士为该公司的股东之一。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
浦发银行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管理原则,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采取后续措施。
女子被贷款1200万事件详情
7月26日,四川居民程女士发布微博称:“最近去银行办事,随机在银行打印了个人征信报告,却意外发现我个人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两笔各600万元的贷款,合计1200万元。我什么时候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过1200万元的贷款???虽然征信报告上显示贷款已经还清,但当时那种晴天霹雳和百思不得其解的感觉我想今生也忘不了!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程女士所谈及的贷款合同与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有关。合同最后均签署了贷款人受托支付申请书,即程女士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贷款的600万元,均被支付到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账户。
对于相关贷款合同上有程女士的签名和指印,程女士之子杨先生否认了母亲曾签署前述文件,并称合同上的签名和指印均系伪造。
程女士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账户的还款账单流水显示,有多次还款的资金是从“王斌”的账户转到程女士账上。给程女士做法律援助的律师表示,王斌为涉事公司财务负责人,前段时间他给程女士打电话,承认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意财务人员去浦发办的贷款。程女士文化程度不高,从未参与过上述公司的经营,相关公司也没有让她参与,也没有获得过分红,不清楚公司的经营情况。所以,有理由怀疑是公司控制人和财务人员用了股东的信息去跟浦发银行勾结,用了贷款。
在一份程女士之子杨先生提供的其与王斌的通话录音中,王斌表示,这个事情,银行没有失误是假的,银行也有银行的失误,就像你(杨先生)说的,银行没有在你妈妈没有亲自签字的情况下,把这笔贷款放了,这是银行的失误。
王斌还谈到:“这个事情我给你说实实在在的话, 是我们财务人员亲自去整的。”
针对相关问题,澎湃新闻多次致电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均无人接听。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斌回应称,程女士是汶川顺发电熔冶炼公司的股东,“可以确定地说,(办理贷款时)她是完全知情的”。
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实控人孙孟君以及该公司第二大股东等人与程女士家确实为亲戚关系。程女士之子表示,孙家为其姑姑家。
应查清浦发银行违规放贷背后的利益链
类似的案例,时常见诸媒体。事实上,任何一家银行放贷,不论金额大小,均有着一套严格的审核流程:不但需要查验贷款者本人的身份,还需要审核所有的材料,需要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最后还需要本人的按手印。银行在放贷时需要做到“三亲见”,即:亲见本人、亲见本人证明材料、亲见本人签字。甚至还需要实地做背景调查。
首先,银行这种违规放贷操作,无异于给自身运行增加风险。程女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1200万元,说明该银行在贷前不但没有做好尽职调查,而且贷款的审批部门也没有尽到审批的职责。
其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严查此类造假背后的利益链。通过如此拙劣的手法形成的贷款假材料,普通人就能识破,何况银行专业人士?出现这样浅显的造假行为,是否存在着非法交易?究竟哪些人获利?因此,银监部门应当深挖此类造假背后的利益链,堵住制度漏洞。
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在程女士的案例中,相关方面应当是冒用了程女士的姓名进行贷款,以达到某种目的,属于冒用他人姓名的情形,构成姓名权侵权。
银行不但要规范放贷流程,严格资料审核流程,提升自身风控能力的同时,更应当严格保护公民姓名权。对不遵守流程,侵犯公民姓名权利的行为,银保监局等相关监管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坚决杜绝公民“被贷款”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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