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父母让老大花钱养老二
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之后,很多家庭都生起了二胎,家庭经济允许自然是好的,而有些家庭根本没有抚养能力还坚持要生二胎,近日一对父母因为二胎的抚养问题就将自己的大女儿告上了法庭,原因是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可却被姐姐拒绝了,据了解,这是个低保家庭,由于父母的身体和经济情况不允许,所以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便想让22岁的姐姐来抚养,可姐姐才刚刚大学毕业,大学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来维持的,对于这个决定自然也是拒绝的了。那么,你对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是怎么看的呢?
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
父母想让22岁姐姐养2岁弟弟据报道,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几年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于是便想让自己的大女儿来抚养,可没曾想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律师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父母对于孩子没有抚养能力,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是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对于这个只有两岁的孩子来讲,姐姐的抚养义务是不可以拒绝的。对于此事,网友也是议论纷纷。
生孩子不难,难的是孩子生下来之后的一系列的事情,需要花费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去养育TA,需要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去让孩子好好的长大,不说多有钱,最起码要读书,要吃饱穿暖。然而这些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对于一对靠低保来生活的夫妻来说无疑是负担不起的。
据了解,丽丽家庭条件贫困,上大学时就靠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完成的学业。毕业后,刚刚开始工作,父母就要求她以后抚养年幼的弟弟,理由是他们已经没有能力抚养,丽丽作为姐姐,自然有抚养的义务。对此,丽丽很委屈,表示父母明知没有能力抚养还要生,生下来又把孩子交给她养,这让刚刚毕业的她根本无法接受。面对女儿的拒绝,父母将她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丽丽有抚养弟弟的义务。
再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下这个问题,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的义务吗?
在法律上来说,的确是有义务抚养,不过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但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并且一直到成年。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养育一个孩子,从怀孕分娩到养育成人需要耗费父母极大的精力和时间。所以在要二孩之前还是要做多方位的考虑。
我们不谈法律,就从情感的角度来谈谈这件事
1.生二胎真的适合每个家庭吗?
二胎时代,人人都在追赶时代的浪潮,但真的适合每个家庭吗?至少文中丽丽的父母并不适合。
从丽丽母亲的年纪上来讲,高龄产妇生育有风险。在已经有一个孩子的基础上,再去冒这么大的风险生孩子不值得,女人要善待自己,生活才会回馈你美好。
从他们家的经济条件上来看,全家靠低保维生,显然达不到生二胎的最基本的经济条件。毕竟四脚吞金兽可不是浪得虚名的。不谈以后的教育,就说奶粉纸尿裤一个月都得大几千吧。
从女儿的年纪来看,女儿正处于大学毕业找工作,谈朋友阶段。这个时候让她抚养弟弟,她有这个能力吗?家里有大学生的都知道,基本上毕业半年没有家里资助,交房租都困难,怎么可能养得起弟弟?再说遇到喜欢的男孩,别人一听说你还有个弟弟要养,可能会被吓跑。再者说,让姐姐抚养弟弟,这对姐姐公平吗?
让姐姐牺牲自己的人生过早地承担起原本不属于她的责任,是不是对她有些残忍呢?
2.生二胎对第一个孩子来说一定是陪伴吗?
很多父母生二胎给出的理由很一致,觉得一个孩子太孤单,再生一个,大宝也有个伴。但当两个孩子年纪相差20岁时,这个陪伴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22岁的年纪正是刚踏出大学校门,刚进入职场的菜鸟,正是为了梦想努力奋斗的年纪。处于这个阶段的青年已经不再渴望有弟弟妹妹的陪伴,而是向往更广宽的舞台。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这个时候突然多出个弟弟,被父母要求抚养,真的让人很难接受。
毕竟养孩子不只是钱的问题,还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这已经不是平等的陪伴了,而是姐姐充当父母职能,去养育弟弟。
状告老大上法庭,要求其承担抚养二胎义务,有些父母靠实力坑孩子
奇葩说有个辩题:生二胎必须经过老大同意吗?
傅首尔的发言直戳人心,她说生二胎必须经过老大同意,如果一个孩子不愿意父母生二胎,那一定是父母不配生二胎,因为给予这个孩子的不够多。她的每一句话都是精髓,说出了天下老大的心声。但就是有很多父母,不尊重孩子也不检讨自己够不够资格,跟闹着玩一样悄咪咪就把二胎生了。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对夫妻因为担心已经成年的儿子以后不孝顺,于是两口子一拍即合决定要二胎,并且商量好了怀孕期间要瞒着儿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位妈妈在48岁高龄时英勇地生下了二胎,直到此时大儿子才知道自己突如其来的就成为哥哥了。生孩子容易但养孩子难啊,二胎出生以后,先不说早教、上学、补课这些长远费用,光眼前奶粉、尿不湿、辅食、玩具、衣服等就是很大一笔开销。面对高额的抚养费,夫妻俩傻眼了。
看着嗷嗷待哺的二胎,两口子把主意打到了大儿子头上。要知道大儿子不过22岁,刚刚步入社会参加工作,能有什么经济能力,所以他一口回绝了父母要求帮忙养孩子的请求。没想到夫妻俩怒从心起,竟然一纸诉状将22岁大儿子告上了法庭。
婚姻法中的第二十九条规定:父母没有能力承担弟妹的抚养费时,有能力的哥哥姐姐有义务承担这个责任。
鉴于此,法院最后判决大儿子败诉,认定他有帮助父母"扶养"二胎的义务,这里的"扶养"是指给予一定经济支持,没有要求大儿子完全负责二胎成长的一切负担。虽然夫妻俩胜诉了,但与大儿子的关系也因此分崩离析。那个22岁的大儿子不但失去了父母的庇佑,还要负担"天降二胎"的费用,再过两年自己也要娶妻生子挑起养家重担,以后更要负担父母的养老和医疗,压力之重之大可想而知。
说实在话,那些没能力抚养依然不顾现实任性生二胎的中老年夫妻,就是在拖累其他子女,用实力去坑自己孩子。
延伸阅读:兄弟姐妹间抚养义务 如何判定?
我在20岁时家庭发生变故,父母相继去世。当时,弟弟俞小林才5岁,我挑起了扶养俞小林的重担。我供养弟弟读书一直念到大学毕业,直到弟弟有了工作后,我才结婚成家。
结婚后由于妻子患有疾病不能生育,我们没有自己的子女。现在,妻子已经去世10年了,我这么多年没有再婚,一直独自生活。现在,我已经75岁,由于身体越来越差,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就要求俞小林扶助我。
俞小林虽已退休,但除了每月有数目不菲的养老金外,又另外找了一份月收入5000元的工作,经济实力尚可。面对我的请求,俞小林以他在法律上没有扶养兄长的义务为由拒绝了。
请问,弟弟是否负有扶养兄长的义务?
一般来说,弟妹对年老的兄姐没有扶养义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产生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29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据此,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包括:第一,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第二,弟、妹有负担能力,即有履行扶养义务的能力;第三,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本案中,俞小林是由你扶养长大、供养读书成才的,而且具有一定的经济负担能力,因此,他对丧失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你应当从经济上进行供养扶助。
另外,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的孤寡老人,都属于社会救助和保障对象。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31条规定:“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因此,符合该条规定的老年人,如果是城镇居民,可以提出申请,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发给生活保障费和给予养老服务补贴,并可以申请入住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口接收老人的养老院。如果是农村居民,可以申请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由政府予以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并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入住政府开办的敬老院,享受集中供养待遇。现在,如果俞小林仍然拒绝扶养你,你可以寻求上述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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