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中做坊公司、个体户的通称,是由经济师郎咸平专家教授明确提出的。二零一五年,在我国执行中小企业和个体户起征点现行政策及小型微利所得税递减征缴现行政策。
一、公司企业所得税法所指的“中小企业”规范
中小企业就是指从业我国非限定和严禁领域,并合乎下述标准的公司:
1、总资产,制造业企业不超过三千万元,别的公司不超过1000万元;
2、从业人数,制造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别的公司不超过80人;
3、本年度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一百万元。
另外合乎所述三个标准。
【注解】
从业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值,应按公司全年度的一季度均值明确。实际计算方法以下:
一季度均值=(季初始值+季度末值)÷2
全年度一季度均值=全年度各一季度均值之和÷4
本年度正中间开张或是停止生产经营的,以其具体经营期做为一个缴税本年度明确所述有关指标值。
从业人数,包含与公司创建劳务关系的员工总数和公司接纳的劳动派遣劳动力总数。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号日,小型微利公司年应缴税收入额小于一百万元(含一百万元)的,其个人所得减征50%记入应缴税收入额,按20%的征收率交纳所得税。
1、符合要求标准的小型微利公司,不管采用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法均可依照要求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
2、符合要求标准的小型微利公司,在一季度、月预缴税款所得税时,能够自主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不必税务局审批准许。
3、小型微利公司预缴税款时享有所得税政策优惠,依照下列要求实行:
(1)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公司,满足条件的能够预缴税款时享有递减缴税工资待遇。
(2)定率缴税的小型微利公司,满足条件的能够预缴税款时享有递减缴税工资待遇。
(3)预算定额缴税的小型微利公司,由负责人税务局依据政策优惠相对调增预算定额后,依照原方法征缴。
(4)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公司预缴税款所得税时,凡总计具体销售毛利或应缴税收入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能够享有政策优惠;超出一百万元的,应终止享有递减缴税现行政策。
(5)公司依据年度生产运营状况,预估年度合乎小型微利公司标准的,一季度、月预缴税款所得税时,能够享有小型微利所得税政策优惠。
4.公司预缴税款时享有了小型微利公司政策优惠,但本年度年度汇算清缴时超出要求规范的,应按照规定补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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