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宣布暂停与香港引渡条约-新西兰暂停香港引渡条约

新西兰宣布暂停与香港引渡条约-新西兰暂停香港引渡条约

黑客平台hacker2020-10-27 19:00:001822A+A-

引渡条约对于那些企图通过逃亡其他国家来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来说可以起到一种威慑作用,我国和多个国家都签署了引渡条约,但是近日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暂停了与香港的引渡条约,而今日新西兰总理又宣布要暂停香港引渡条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引渡条约是什么意思?还不清楚的盆友可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哦~

新西兰宣布暂停与香港引渡条约

当地时间28日,新西兰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温斯顿·彼得斯称,鉴于中方通过香港国安法的决定,新西兰已经暂停了与香港的引渡条约,并做出了一些其他改变。

据报道,彼得斯还称,新西兰对待对香港的军用、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出口的方式也将与对待对中国(内地)的出口一样。

路透社报道这一消息后,香港东网以及无线新闻等多家港媒也报道了此事。

值得注意的是,新西兰此举使其成为继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之后,“五眼联盟”国家中又一个要暂停与香港引渡条约的国家。

在上周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就英国政府暂停与中国香港的引渡条约的决定问询中国方面的看法。发言人汪文斌强调,英方的有关涉港的错误言论和举措,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并保留作出进一步反应的权利。香港事务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无权横加干涉。

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坚定不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坚定不移,反对任何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的决心坚定不移,任何干涉施压的图谋都绝不会得逞。中方敦促英方放弃在香港延续殖民影响的幻想,立即纠正错误,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以免进一步损害中英关系。

引渡条约是什么意思

引渡条约(Extradition)是指国家根据条约或基于其他理由把在其境内而被别国指控或判定犯罪的人,应该国的请求,移交该国审判或处罚的行为。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协助的一种形式。

比如程慕阳身在加拿大境内,但被我国指控有犯罪行为,我国向加拿大请求将其移交于我国进行审判。加拿大答应请求移交的行为就是引渡。

国际合作

1998年自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成立以来,中美在包括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的许多案件上进行了成功合作。外交部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执法合作磋商,为对外开展追逃追赃合作提供了重要渠道。

2004年4月,通过JLG合作平台,中方成功将涉嫌侵吞中国银行数亿美元资金的主犯余振东从美国遣返回国。中加双方通过司法和执法合作磋商机制取得了不少具体成果,加拿大方向中国遣返了潜逃12年的赖昌星,遣返了合同诈骗犯曾汉林,为李东虎、李东哲回国自首提供了协助。

2012年8月,涉嫌巨额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高山在中方持续政策攻势和强大缉捕压力下从加拿大回国自首。

2013年6月,中国与加拿大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这是中国就追缴犯罪所得对外谈判的第一项专门协定,双方正在抓紧准备签署。这项协议生效后将对中加两国腐败资金的追查追讨和返还提供更宽厚的条件。中国其他部门也在就此进行相关合作,比如中国银行和很多国际同行在反洗钱上进行合作,外交部官员也参加了相关谈判。中国还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公约》)谈判、履约和相关工作。《公约》首次在国际层面建立了反腐败预防机制、刑事定罪与执法机制、国际司法合作和执法合作机制、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等,为中国开展追逃追赃奠定了多边法律基础。

2014年以来,中国明显加大对《公约》的推动力量,特别是中国最高领导人亲自出面开展工作。中国领导人的努力得到很好的回应,其他国家纷纷做出积极表态,一致表示不会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通过中国和有关国家共同努力,反腐败工作在整个国际上得到高度重视,政治氛围已经形成。

2014年10月,中美双方同意推动在调查、追踪、冻结、追缴、返还腐败资产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重点追缴和返还腐败犯罪资产,双方希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个案合作上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

引渡条约作用

一是使两国的执法合作,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追缉和移交将提供法律依据。

二是有威慑作用,如果两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对那些企图通过逃往其他国家来逃避法律制裁的腐败分子就会形成震慑,他就不敢轻易的选择外逃。

引渡能够有效遏制外逃蔓延,目前的海外追逃的形式有四种:引渡、遣返、劝返、异地追诉四种途径。

引渡的必须条件:请求引渡的主体是有请求权的国家而非个人;引渡的对象是犯有可引渡之罪且居留在他国。引渡方法是引渡应当根据引渡条约进行。

引渡的三个原则:双方均认可的罪行;政治犯不引渡;纯粹军事性罪行不引渡。

中美为什么没引渡条约

1、中方也向美方提出过要签署中美引渡条约,但是美方对此提议表示,“还没有准备好”。

2、长期以来,西方以中国司法制度缺乏透明度和正当程序为由,不愿向中方移交嫌疑人。中国公安部经侦局负责人刘东表示,美国当局对中国法律制度存有偏见,“错误地以为我们会对嫌疑人不公平起诉。”

3、中美未来有没有可能签署一份引渡条约?美国国务院给出的前提是,从美国引渡到别国的人须受到公正审判,不受到酷刑或其他方式虐待,另外除非别国承诺引渡本国国民,否则美方不考虑就引渡条约进行谈判。

4、对于美方的顾虑,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袁鹏表示,有时美国出于政治原因把贪官当成政治犯,双方有不同的标准,这属于政治、司法和认知差别。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判例表明,只要诚心合作,中间还是有很多妥协空间,出于人权原因不遣返贪官的担忧应当会越来越低。

(责任编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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