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慰问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警方慰问杀人案家属-警方慰问江西入室

警方慰问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警方慰问杀人案家属-警方慰问江西入室

黑客平台hacker2020-10-27 19:00:001952A+A-

近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发生的入室杀人案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经过8天8夜的围捕之后,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而同时,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的心也终于放下了,对于他们来说,这些天是非常难过的,而警方在破案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8月16日晚,慰问了受害者家属,那么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警方慰问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警方慰问杀人案家属的具体情况。

警方慰问入室杀人案受害者家属

8月16日16时27分,连环作案致三死一伤的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16日晚,乐安县公安局政委到“8.8凶杀案”受害者康女士家里代表公安局党委表示慰问。

连环作案致三死一伤的杀人嫌犯落网时很淡定

8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据乐安警方查证,山砀镇厚坊村村民曾春亮有重大作案嫌疑,案发后潜逃。时隔5天,8月13日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年届60岁的驻村扶贫干部桂高平在村委会大院内遇害,曾春亮是嫌疑人。

随后,警方全力抓捕曾春亮!

8月16日16时27分,曾春亮在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落网。目击者称,曾春亮头戴帽子、骑着摩托车,跟在一辆货车后,后有警察追赶,后被守卡民警当场制服抓获。民警一边解开他的皮带,命令其脱下鞋子,并对他进行搜身。民警喝令他报出自己的姓名,但曾春亮显得很是淡定,第一次他回复说:“等一下嘛,我现在站在这里。”接着,他又说了一句:“不要急。”当民警第三次问其姓名,他才慢悠悠地说:“曾春亮嘛。”

随后,曾春亮双手反捆,被带离现场。其驾驶的摩托车倒在路边,警方随后对摩托车进行取证,在车上搜出一把锤子和一把尖刀。

杀人嫌犯曾春亮落网

8月16日抚州市公安局16日17时17分发布通报:2020年8月16日16时27分,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乐山公安局到受害者家里慰问

16日晚,乐安县公安局政委来到“8.8凶杀案”受害者康女士家里代表公安局党委前来慰问时表示:“我对你们家的遭遇非常理解和真挚的慰问。”康女士的姐姐说“案件发生十天了才来慰问是不是有点太迟了?”

政委现场表示,自己认为抓住凶手是对逝者最好的慰问,他也相信家属最希望看到的是凶手落网,所以在曾春亮落网后才来。同事也代表公安局党委表态,家属有什么困难和需求可以提出来,公安局会尽力帮助。

康女士告诉记者说:“案发后我们经历了太多,我们家人每天睡不到两三小时,吃不下也逼着自己吃一些,恐惧恐慌悲痛,以泪洗面,哪怕是一点点的关怀都是一种慰藉,特别是我外甥情况非常危险,我们的情绪非常敏感,当时我们提出保护好我们的家人,希望尽力救助孩子。后来,警方安排人守护我家,也协助医院开了救助的绿色通道!”

江西乐安凶杀案遇害者家属:第二次来,他就是来杀人的

这几天,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的山砀镇被接连发生的“凶杀案”的阴影笼罩。

7月22日早上,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第一次潜入山砀镇山砀村村民康海(化名)家三楼,同康海及其母亲发生打斗后逃走。康海与家人选择了报警,但直至8月8日,曾春亮一直未归案。

当天早上,曾春亮再次出现在康海家。监控视频显示,他随身带着刀和锤子,脖子上挂着毛巾。随后,康海父母被发现遇害,一人倒在厨房,一人倒在二楼卧室的床上。康海7岁的外甥头被砸至重伤,至今仍昏迷不醒。

逃亡中的曾春亮再次作案。8月13日,在其老家山砀镇厚坊村,该县医保局驻村干部桂高平被逃亡中的曾春亮杀害。截至发稿前,曾春亮仍在逃亡。武警和民兵把守在各个路口,动用了警犬和无人机,四处搜寻他的踪迹。

此时的康海家院门紧闭,门口放着锄头和盾牌,不少家族里的年轻人和民警一起,准备日夜守在这里,直至曾春亮被捕。康海坐在自家二楼沙发上,向记者描述其父母遇害的经过。此时距离凶案发生已近一周,两名老人的遗体仍安放在一楼大厅,不时有人来上香。

“希望第一时间把这个罪犯抓到,我才能安安心心地把我父母安葬。这样我才可以说一声,父母你们走好,杀人犯已经抓到,你们可以安息了。”8月14日,康海告诉澎湃新闻。

对话遇害人家属:

澎湃新闻:7月22日,你第一次和犯罪嫌疑人接触,当时发生了什么?

康海:那天早晨,大概六点多钟的时候,我在二楼睡觉,听到我妈的叫声。我就以为我父母在吵架,急忙穿个内裤就出了房间,到他们房间里面看了下,没人。然后听到三楼(客房)有动静,没多想就上去了。第一眼就看到了这个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把我母亲压倒在地,一只手拿着螺丝刀,顶着我妈的脖子,嘴里还嚷着:再叫我就捅死你。

后来听我妈讲,她到鲜有人去的三楼拿东西,打开客房便有一个人从地上窜起来,将她拉住、扑倒。

见我妈有危险,我第一反应是冲上去,将他扑开。当时没想那么多,不然也会想着拿个“武器”。

把他扑开后,他拿螺丝刀往我腹部这个部位直接捅,包括手指,出了血。我只有使劲抱着他手臂,一起倒在床上。我母亲站在门口,想去叫人,又担心自己儿子被弄死,不敢走开。(她)又不知道怎么办,慌慌张张的,一直站在房间门口。

我们两个就一直这样“纠缠”,大概有一两分钟。兴许他(曾春亮)也担心有人会来,就开始说话了。他说,“我没拿东西,只是在你家睡觉,让我走”,并且威胁称,“要是敢报警,就杀了你俩。”

我也害怕,打不过他,自己和老人都会被伤到,就说“把螺丝刀放下来,就放你走”。当时想的是,反正我也看到人了,他肯定是逃不掉的。(曾春亮)跑下楼后,骑着一辆摩托车(或电瓶车)跑了。我穿着内裤,什么都没拿,一身是血,不敢去追,只得报警。

澎湃新闻:报警后,警方怎么处理的?

康海:我老婆打了110后,山砀镇派出所警察不到十分钟就到了我家门口。我告诉警察,有贼到了我家楼上,拿螺丝刀捅伤我了,听口音是当地人。警察载我往曾春亮跑的方向追,路上碰到一名熟人,跟我打招呼。我和他讲了发生的事,描述了一下“贼”的外貌,尤其是“留着光头”——这很明显。这人便说,可能是他认识的一个人。他没告诉我,而是把派出所的人叫到车上去,说了“曾春亮”的名字。他都没告诉我,这是我后来知道的。

之后,警察带我到了派出所,调出曾春亮的资料信息,我一看那个头像,就是他。上面的信息显示,5月份刚从监狱出来。确定了嫌疑人后,警察便向我问话、作笔录。警察问我家里丢了东西没有,有没有翻动的痕迹。确实也没有——我不能撒谎,因为当时他就是“躺”在我家楼上。

派出所一名负责人跟我说的是,“这案子估计起不了很大的作用,最多就是以非法入室,属于治安案子。”我不同意。我妈第一时间发现他,他还不是“跑”,而是直接把她摔倒在地,让她不要叫。而且性质比较恶劣,用螺丝刀直接捅我。

我们将情况反映到了乐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后者便来处理了。他们接手以后,当即就到了派出所,走了程序,事发当天上午,就到家里面看了现场,发现的确没有翻动。下午,从医院验伤、治疗出来后,我到公安局刑警大队了解案件进展,对方称,经研究后,认为依靠单方面的口供,“定罪比较牵强”,现场也没有发现其他作案工具,“就一个光人”。

对方告诉我,会以“涉嫌非法入室、故意伤人申请一个拘留证”,将人抓到后,再根据口供定性。

7月23日,我将自己和母亲受伤的司法鉴定书送到派出所。我当时还跟警方说,虽然受的伤不是很严重,只是划破了皮,但对方用螺丝刀捅我腹部,如果我不用手抓住,不是捅死也可能捅成重伤。我希望他们重视。

澎湃新闻:此前你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后来又报了一次警?

康海:7月24日晚上,因为出事的客房留有血迹,我老婆便去拖地。22日就该去拖,但她不敢,一直拖到24日。没想到的是,拖把在床底下划了一下,就划出了“作案工具”——手套、手电筒、螺丝刀、上衣,还有一顶帽子、一双鞋。不知为何,警方勘查现场时,好几个人,没发现这些。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22日后他又回来过。

发现这些工具后,我第一时间给派出所一名负责人打电话,说明了情况。不是说因为没有作案工具和翻动痕迹,定不了“盗窃未遂”吗?这么多东西应该够了吧。

澎湃新闻:此后至8月8日凶杀案发,关于案子的进展,你有主动联系警方询问吗?

康海:没有。我们报案了,该提供的也提供了,刑警大队也跟我说,已经立案了。这已经是他们的事情了,我也就没有过多去问。我们毕竟是乡下的,没有那方面的意识。当然,我有私下打听曾春亮的情况,知道他坐过两次牢,怕这种人会走极端,容易报复我们。但我没想过他会杀人,没想过他要杀我们。要知道他会杀人的话,我们也不会报案。

从7月25日一直到8月8日父母被杀,他们(警方)也没有跟我或家里任何一个人联系过,给一个反馈。我有通话记录。

澎湃新闻:知道了嫌疑人是谁,8月8日前,是否尝试和他联系?

康海:7月28日左右,我和几个朋友吃饭。其中一人对曾春亮有所了解,劝我“不要跟他计较”,因为他“无父无母无房”,已经坐牢两次了,这时候再踩一脚,容易走极端。我就跟这个朋友说,我可以不跟这人去计较,但已经报案了,很难就这么放弃了。有人无缘无故闯到你家,打伤了人,会怎么样?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让他来我家里赔个礼、道个歉,一分钱(的赔偿)都不会要。我还会亲自跟着他去派出所自首,然后告诉警方“不追究了”。

这个朋友认识曾春亮的弟弟(曾春亮家兄妹六人,他排第五),听我这么表态,便当面给他弟弟打了电话,说了我的态度。曾春亮弟弟回复说,他也找不到哥哥,“电话关了机”,“这几天会通过朋友将话传到”。

当时没有想到他会杀人。

澎湃新闻:8月8日早上凶案发生,据你了解,发生了什么?

康海:一年365天,我和老婆基本都在家,可就这一次,我俩都不在。老婆去了内蒙古。而在前一天,8月7日,是周五,几个朋友约我周末去玩漂流,晚上没在家住。这样家里就只有父母和7岁的外甥。我二妹的孩子,趁暑假来玩,刚到两天。

没想到8日一早就出了事。当天下午三点过,我二妹从外地和朋友吃完午饭回来,到一楼的厨房一看,发现母亲倒在血泊里面,就直接“吓晕”了。她突然想到自己的儿子,便恍恍惚惚去隔壁不远的表弟家,找亲戚帮忙找人,只会“语无伦次”地说,“儿子、儿子……”。

没多久,我接到表弟电话,说家里老人没了,让我马上回来。我直接吓瘫了,心都碎掉了。母亲倒在厨房,父亲在床上遇害,当时应该还在睡觉。外甥则躺在一旁的床下,头被砸了很多下。表弟找到时,还有气息,微微动了下眼皮。那时距离事发已经过了七八个小时,很难想象小孩经历了什么。

后来我查了监控,早上七点多钟,曾春亮到了二楼,他拿着刀、锤子,脖子上绑了毛巾。看到楼梯口的橱柜上摆着监控后,他把摄像头推到一侧。父母的房间在二楼右侧。他到二楼、三楼,每个房间都找了,如果哪个房间有人,就会死。第二次来,他就是来杀人的。

澎湃新闻:网上有人说,你和那个凶手之前认识,有过节。

康海:这个纯属谣言。首先,我1983年出生,比他小7岁。他坐牢两次了,有十多年。这个时间段上就冲突了。其次,如果说我跟他认识,7月22日来我家里,肯定会直接找我,不可能躲到三楼。说什么帮我顶罪,来跟我拿钱——他用得着用这种方式吗?带螺丝刀、手电筒、手套躲到我三楼吗?这明显是来盗窃的。

澎湃新闻:现在你和其他家人有什么诉求?

康海:希望第一时间把这个罪犯抓到,我才能安安心心地把我父母安葬。父母的头七快到了。为什么拖这么久了(没有安葬),就希望把犯罪嫌疑人抓到,这样我才可以说一声,父母你们走好,杀人犯已经抓到,你们可以安息了。没抓到,父母会死不瞑目吧。

另外,我的外甥现在还在抚州医院里抢救,虽说已脱离生命危险,但还在昏迷中。医生说,孩子脑部损伤严重,康复期很漫长,“具体康复到什么地步,一看孩子的意志力,二看药物和医疗设备”。我们希望,能够联系到国内专业的脑科医院和医生,给我们提供一些帮助。

江西入室杀人案件,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连日来,江西连环杀人案一直牵动着网友的心。经过警民长达5日的辛苦奋战,这个杀死三人,重伤一人的嫌犯曾春亮终于落网。在他落网后,网上出现了这样的一种声音:他为什么杀人,如果不是到了走投无路,谁会去杀人。这种论调听起来大有一种被逼上梁山的味道。
持这种论调的人,不外乎两种理由:

一就是曾春亮从监狱里出来后,缺乏生活技能,居无定所,然后到了一开始被害人的家中,只是为了栖身,并没有偷盗东西,可是这家人却报了警,这激怒了曾春亮,才大开杀戒。而杀害一名驻村干部则是因为自己想开砂石场遭到了为难。

还有一种理由是曾春亮没有文化,不懂法律,没有文化的人考虑问题就很偏激,遇到一些事情就容易想不开。据网上有文章报道,曾春亮的弟弟透露,他们一家几个兄弟,母亲很早就有病,靠父亲一个人养活了一家人,孩子们都没有读多少书,曾春亮更是连校门都没有进过。后来,父亲和母亲相继去世,他们都生活得更难。

这两种理由,总结起来就是,他是一个苦命人,太苦太难了。

“杀人有理”,这听起来都是那么的好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一些人在网上为这样的一个杀人犯辩驳。辣评妹认为,一个人再苦再难都不能成为其杀人的理由。

首先,我认为,在当代社会,一个人只要不懒,只要肯下力气,都不会过得太艰难。看这个杀人犯曾春亮,身体壮的象牛一样,能够在野外生存那么长时间,说明他的身体素质是非常好的,如果他肯下力气,即便没有文化,找不到好的工作,他养活自己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远远没有到那种逼上梁山的地步。

再则,说是被被害人家庭报警激怒的也完全不成立。对于被害人来说,贼人非法进入家里面,报警不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手段吗?当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侵犯的时候,难道我们不该首先想到警察吗?所以,康姓人家报警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他们报了警之后,警方没有立即采取行动,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才出现了后面的连环杀人。

所以,犯罪没有任何借口,也不要给他的罪恶找任何理由,再苦再难都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

这件事情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他天生就是一个生性残暴的人。这个社会很公平,没有人逼他去杀人。话说回来,即便他真的遇到了什么不公正的待遇,他就应当杀人吗?一个人活在世上,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麻烦,这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你不能因为一些小问题、小麻烦就仇恨他人、仇恨社会。这件事情也说明他压根就是一个不懂尊重生命的人,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他的眼里就如同草芥。

如今,犯罪分子已经伏法,希望他能够尽快受到法律的严惩,还受害者一个公道。也希望网友们不要再以他“可怜”的身世去为他博取同情,这样的人一点也不值得同情,最值得同情的是那些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

(责任编辑:网络)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黑资讯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黑资讯 ©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Copyright 2015-2020 黑资讯
滇ICP备19002590号-1
Powered by 黑客资讯 Themes by 如有不合适之处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发展历程| 留言建议|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