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拒-财政部门不同意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
最近这段时间,小编总是能在网上看到大家对非全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讨论,起因是前几日有网友爆料海南非全研究生考教师被取消资格,近日又有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拒,为什么大家对非全研究生的歧视这么大呢?接下来,各位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哦~
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拒
9月4日,一名今年从南京某理工类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应届生小江(化名)向澎湃新闻记者爆料称,自己今年6月依规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申请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却在7月被驳回了。官方给小江的答复是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不符合申请标准。
同一天,针对近期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歧视问题,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回应澎湃新闻时明确指出,“2019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应为不同教育形式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落户机会。”
小江向澎湃新闻记者介绍,自己6月申请上述“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时,在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文件中看到“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在补贴对象内,并将这一消息通知同学一起提交了申请,然而当申请被拒绝之后却发现,当地人社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却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从补贴对象中删除了。
小江向澎湃新闻记者提供的一份今年6月“智慧人社”栏目发布的文件截图显示,补贴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过,澎湃新闻记者依照爆料人小江的指引,登录南京市政府推出的公共服务软件“我的南京”中“智慧人社”栏目查询发现,在南京市人社局发布文件的《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内,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根据这份文件的规定,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小江的确无法申请。那么,是小江申请之后文件又做了更新吗?
4日,澎湃新闻记者拨通了南京市人社局直属单位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官方电话。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人社部门在今年早些时候的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了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并一度在人社部门此前公布的一份文件中注明,然而不久后将非全研究生纳入的这一条被财政部门驳回了,此前申请的非全研究生因此都无法享受这一补助了。
这名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南京市人社局已经将新的方案再次上报相关部门,如果明年出台的文件按照人社部门的建议将非全研究生纳入住房租赁补助申请对象,那么今后的非全研究生就能够申请。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南京市人社局在今年4月曾公布了文件《南京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这份被简称为“南京人才就业创业十条”的文件表示在10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
其中第一条就是“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文件的第二条是“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南京市政府网站上,江宁区人社区今年5月又公布了一份文件《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办事指南》。其中,在办理业务“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一项中,明确规定,办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作为非全研究生的小江是可以申请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今年2月,教育部就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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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今年3月19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向海南省领导留言:“2020年海南中学公开招聘中,某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前主动到海南中学办公室询问报考资格,得到将会根据报考的人数及学校讨论的结果而定回复。
该同学顺利获得资格并经海南中学三次公告进入体检,海南中学及有关部门未征得该同学同意、告知其有关权利,听取申辩,未经过复核程序,未制作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未依法送达被处理的应聘人员就取消了其资格,(2019年)12月30日发生的事情,两个多月都没有妥善解决,希望书记和有关领导了解情况,介入调查,谢谢了。”
海南中学回应:
海南中学日前回复,该校招聘公告的条件明确写明是:全日制教育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信访当事人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了笔试面试环节,是相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已对其处分。
此外,海南中学还表示当事人反映的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不存在。学校招聘公告的设计经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报相关人事部门的同意后公布,与当事人提出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不属于同一领域的范畴。
非全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
1、学习方式不同
首先,全日制的研究生主要是指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校区完成研究生的生涯,满足学校的毕业要求,便可以顺利毕业,同时也可以拿到学校赋予你的学业证。而非全日制研究生便大不相同了,其实在很久之前,这两者录取方式都不一样,只是在前年,国家规定这两者进行统一考试。而非全日是指学生可以选择固定的时间去学校进行学习,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满足毕业要求的便可以毕业。但是报考这种类型的学生拥有很多的自由时间即可以边工作边学习,毕业之后同样也可以拿到学业证书。
2、学制方面不同
二者最细微的区别首先是学制方面的,一般的全日制研究生只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便可以完成学业,而非全日毕业时间可能就要稍稍的延长一些,这也非常好理解,毕竟二者学习和吸收到的知识时间都是不一样的。非全日制的研究生,由于在工作日需要正常的工作,所以肯定是没有时间学习的,他们一般会选择在节假日去学习。最巨大的差别,小编认为便是学费方面了。一般全日制的学生在1万元左右,而非全日制的,则需要几万元。
3、奖学金不同
这两者之间还有更多的差别,比如说在奖学金方面,很多人都希望到了研究生之后可以获得更高一些的奖学金,但是如果你报考的是非全日制的,那么这个希望肯定是会破灭的,因为目前各大学校是不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而且在住宿方面,非全日制的学生也是不能够到本校入住。需要自己在学校外面租房子住,这也需要一笔资金。但是全日制的同学就可以住在学校,也能够享受学校的奖学金或者是助学金。
4、未来落户会有不同
很多人可能会选择在读研之后就进去找一个工作,那么户口问题是很多人都关心的。如果你是全日制的研究生,那么有很大的机会可以直接把户口转到所在地区。在毕业证书方面,二者也是不相同的。因为非全日制的学生会在证书上标明这样的字眼,和其他学生说明差别。
非全研究生比全日制研究生差在哪
1、入学难度稍低。尽管两者的招考已经统一,但实际上,同一所学校,考非全肯定要相对容易一点,这无论是从实际录取分数还是录取过程都能看出来。
一方面,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非全的录取分数,一般都要低一些,很多专业都要低二三十分;另一方面,现在很多被录取为非全的考生,都是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在考研复试中被刷下来后,调剂录取到非全的。
最近两三年,这样的调剂生特别多,很多985、211的热门专业,都有这种操作,尤其是非全招生大户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因为非全规模招生很大,直接报考非全的考生根本录不够,所以特别喜欢把落榜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去。
当然,这样调剂过去的考生,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就读非全,不少人虽然被录取,依然放弃了,选择了继续报考全日制,这类人中,以刚刚本科毕业的考生居多。
2、泛泛而论,从培养过程看,非全的要求还是要稍低一点。晚上和周末上课,基本不参与课题,基本不要求发表小论文(期刊论文),大论文(毕业论文)的要求也无形中会低一点,这些,都是事实。
虽然现在非全的毕业论文也要查重和外审,但审核标准一般来说会低一点,这些,大家都心知肚明,不需要掩盖。当然,从翟天临事件过后,对高校毕业生论文审查普遍趋严的大环境下,非全的要求也提高了,也会出现因为评审不过关而延期毕业的情况,这与之前往往倾向于“放水”有很大的区别。
总体来看,非全与全日制已经很接近,这个不但体现在培养力度上,也体现在双证书上。非全要求与全日制同等对待,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理的。区别对待非全并不是客观公正的态度。
至于就业市场不太认可,这个没办法,这是供需关系决定的。研究生年年扩招,规模越来越大,目前的就业市场,已经呈现出供大于求的趋势,非全固然被区别对待了,非985、211的全日制,甚至本科背景不佳的985、211的全日制硕士,也在有意无意中被区别对待了。这是市场运行的规律性和选择的结果,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不是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就能改变的。
如何消除“非全日制”学历歧视
仅仅因为所持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系“非全日制学历”,便被相关招录单位认定为“学历不符”,这种做法显然并不合理,明显属于学历歧视。这种学历歧视,不仅涉嫌侵犯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实际上也明显违背了教育部的相关要求。
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
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之所以会出现针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歧视,主要是出于一种误会和偏见。
如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误会成了此前的“在职研究生”,或者“非全日制本科和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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