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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间谍”这个词,大众的印象往往都还停留在《伪装者》、《碟中谍》等剧中塑造的形象上,认为间谍与自己相距甚远,但却不知,其实境外间谍针对我国的刀光剑影从未停止。11月22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颁布一周年,制作了反间防谍主题节目《网上谍影》。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逐渐成为了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窃取我国家机密的重要渠道,危害我国家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秘密安全,是各级涉密单位、涉密人员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关键信息泄露,看不见的网络世界也刀光剑影
2018年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对我国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军工单位等实施了多轮次大规模的网络攻击窃密活动,造成我国境内数百台计算机设备被攻击控制,数十万份文档资料被窃取,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科技等多个领域。在本期《网上谍影》中,讲述了三起政企单位因为网络安全问题泄露国家重要机密信息的案例。
针对焦点访谈提及的这三类政企单位信息安全泄露问题,笔者采访了知道创宇政企产品线安全专家肖磊,针对政企单位如何避免信息泄露问题,以及如何构建政企单位自身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做出了详细解读。
国家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保护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法规要求?
首先是等级保护制度,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随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等级保护也进入了2.0时代,我们看到等级保护的内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变化体现在保护范围、保护内容、建设的具体要求都有一定的变化,如保护范围从计算机信息系统到信息系统再到网络安全,其范围是在不断扩大的,随之而来的是保护内容也出现了扩大。
其次,《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和实施,社会各界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有所提升。网络安全也有法可依了,这算一个质的飞跃,政企事业单位只要有相关的网络资产和业务承载系统,都需要进行等级保护,且对网络运营者的责任进行了界定,如果不遵守等级保护的要求,网络运营者肯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政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那就需要在等级保护基础上增强防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是网络安全法的延伸,针对影响国计民生的行业,根据特定的业务需求,针对网络和信息方面的保护也做了进一步的要求。
(责任编辑:网络)